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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1月25日 星期六

天堂路其二

日期:1125,距離綁架聖誕樹的日子還有一個月,天氣:誰管它啊?!

我還活著。

手腳還能動,除感冒咳嗽驚覺肋骨會有酸痛感之外,其他筋骨肌肉大腦疼痛依舊。

凌晨三點醒,失眠,拖至五點外出步行購買早餐(一般日子的興趣是通宵凌晨打小說完才買的),食用畢,蒐集出版學採訪資料,不知何時眼睛酸痛、略感反胃、大腦疼痛不已,返回床上睡覺。中午醒,繼續找兩篇資料,情況依舊,返回床上繼續昏睡。中間略醒略沈睡,晚間甦醒,淨身覓食與家人通過電話後打完採訪稿寄出,靜候回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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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一篇小說的報告。

為了不使大腦腦力耗損,連遊戲都只能玩國外聲稱會減少腦前葉血液、降低思考能力的暴力遊戲---CS(算吧?),不管那麼多,不然不是讀書、寫作業就是睡覺,整天下來不能老想事情又沒人講話,實在很無聊。

這裡提一個題外話。

其實我從國小就有這樣的想法,如果我要消失一個月,起碼也要半個月才會有人發現我不見。知道這代表什麼嗎?如果我要做什麼事,大家都不會注意到,抑或,假設今天我XXX了,那也不會有人知道。(也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情況才激起我的求生意志)

所以不知何時開始老想讓別人注意到自己存在,唉呀!竟然沒想到原來自己的宿命才是這樣的,它,注定好的。

不易受人注目的本命。

然而這有好也有壞(在此因限於腦力思考,不便說明而省略)。當自己受到注意的時候,卻是被當作TOOL般使用著,如果不需要了,管你能用還是不能用,就這樣擺著,靜靜的擺著。

這是這兩天突然想到的事情。

我們人呀!在這個互較利益的社會當中,不也是經常把彼此當作TOOL看待嗎?沒有切身關係時,就不容易主動想到對方。這樣的環境,是不是就跟前些老師在課堂上說到「仁」的意義一樣呢?



「人們,竟因為自己是人,忘記了自己的同類也名為人,吧?」



雖然我的文章也許並不討喜,也不是特別為了迎合任何人而創作(至少在我入社會前是如此)。但是在每件事上我還是做我該做的事,無論有幾個人注意到我,即使沒半個人,也沒關係。

「說到頭,我本來就是自己一個人在這城市中流浪、旅行的啊!」

所以,都無所謂。

我記得你就好了。
我依然記得,你們都是人,就好了。

塵念太重,情繫甚多。

偶爾,累了,是該降到地面休息一下。我看到今日的夕陽,我看到明日的晨曦,都好。


眼睛又有點酸了,今晚不能寫小說的話,就明天再說吧!

P.S.路口的過客們,就繼續醉生夢死吧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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