鑑識人員正在我的房裡走著。
這一來就是好幾名警員。聲勢浩大。警員開始詢問我發現遭竊的前後情況。
早上七點半多出門、晚上七點回家。晚上七點到七點半之間發現遭竊。
窗戶?沒鎖,但是從外面爬,並且背著我的單眼相機包跑太費力,又太明顯了。
門鎖有破壞痕跡嗎?沒有,嘿不過我有發現門把上有一個遭撞擊的圓點痕跡,這是小偷留下的嗎?員警無法給我一個確切答覆。
我開始覺得我是在「引導辦案」了。我想,你們警察之中應該會有些比較聰明的吧?但是很快地,我卻證明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。警察不是每個都像「木暮警官」有慧根,也不是每是三個臭皮匠定能勝過一個諸葛亮。
事實上,他們都是來給你壯聲勢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