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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

觸感

對於很多人的情感是矛盾而複雜的。

該接受嗎?該恨嗎?該喜愛嗎?還是該裝作若無其事般,沒有過去,沒有現在,沒有未來。

由於我的習慣,如果不是傷害很深,讓自己已經灰心絕望的人,基本上我還是多對事不對人的。換言之,就是當一件事發生在眼前,我會因為這件事去批評其人,但是在這之後,如果這人有所改善,或是因為做了什麼好事而將之前發生的印象掩蓋過去,不是非必要,我是沒習慣不斷去惦記的。

但是不惦記,卻不代表不存在。


大概正是因為這樣,很不習慣地,在許許多多事情經過之後,假如仔細想想對於眼前這個人的感覺,實際上,我該怎麼去判定呢?

有些事情是很想忘記的,但那只是麻痺自己藉口罷了。
而那些曾經被我傷害過的人,就如同我腦海中,會有一道道清晰可見的疤痕,即便你不感覺到疼痛,你也會記得當時的殘忍。

你會怎麼樣去論定一個人呢?

基本上一個人有好的一面,也有壞的一面。有的人好與壞的差距範圍並不是很大,於是你知道這個人性格的大概輪廓為何;然有一部份的人對你來說,「好」與「壞」這兩邊標準的差距非常大,好非常好,但壞時卻也讓你非常心痛。當然,這是就一種「觸感」而言,非關品行修養了。

當我想忘記一個人的過去,也不見得那個人也同樣忘記「同一個」過去,於是乎這樣的一個動作實質上來說,是毫無意義的。然而,我並不想去不斷加重自己心上的重量,終於產生矛盾。

這樣的矛盾就好像是羅密歐對上茱麗葉他表哥提伯特一樣:
「我該恨你,還是該愛你?」
就你以前的所作所為,我該恨你的,但我不能,這使我不得不去愛你。

很多人,很多。
難過的不只是值上幾滴眼淚,說聲抱歉的痛,但是現在就算說些什麼,也同樣彌補不了過去時間的「缺陷」。

我該愛你,還是該恨你?

真正說起來,我欠人的,似乎有很多很多。
人生啊!本來就有許多矛盾。
打從那天,你從黑暗底來,見到光亮的那一剎那開始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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